2013/01/06

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要點 修正規定

保險有效期間自每年二月一日起至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。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ument/d/1eO5D6cSyMG4bdWyJo00T9zMeGJTAeNqSRqvsB73L-0M/edit